PCT CSE 項目的概念是由處于不同地區(qū)、使用不同語言的不同局的審查員協(xié)作完成PCT 申請的國際檢索與初步審查工作,產生一份共同的檢索報告,并由主審員負責根據(jù)所有參與局的貢獻性意見撰寫最終國際檢索報告。2010 年及2011-2012 年,歐洲專利局(EPO)、韓國特許廳(KIPO)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TPO)先后聯(lián)合開展了第一期和第二期PCT CSE 項目試點。CSE 項目的第三期試點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USPTO、EPO、日本特許廳(JPO)和KIPO 組成的五局(IP5)范圍內開展。本次試點的目的在于由五局聯(lián)合測試CSE 項目的可行性,并重點關注申請人對于CSE項目成果的興趣以及各參與局的益處。
對于以英文提交的國際申請,參與試點計劃的申請可于2018年7月1日起提出。每個申請人參與本次試點的國際申請將設有數(shù)量上限。
自2018年12月31日起,以英文以外的語言提交的國際申請或將被接受,但須經主管國際檢索單位的批準。
本次試點中,五局中由試點國際申請指定為國際檢索單位的專利局為相應試點申請的主審局,主審局的審查員將作為主審員,按照常規(guī)國際申請的檢索和審查標準,對試點國際申請做出臨時主審意見(由國際檢索報告和初步審查意見等文件構成),并傳送給其他四局。其他四局將依據(jù)各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的職責、以參審局的身份協(xié)作完成審查工作,參審局的審查員將作為參審員,參考臨時主審意見,向主審員提供貢獻性的參審意見(由國際檢索報告和初步審查意見等文件構成)。最終的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將由主審員參考各參審員的參審意見后做出。
在本次試點中,由五局各自收取的國際檢索費用維持不變。因此參與本次試點的申請人僅需繳納指定國際檢索單位的標準PCT 國際檢索費用。但是,如果CSE 項目在本次試點之后被進一步推廣為PCT 平臺下的常規(guī)業(yè)務,使用該業(yè)務的申請人將會需要繳納特定的CSE 費用。預期最大的CSE 費用將會是各參與國際檢索單位檢索費之和再加上一定的管理費用。
在本次試點結束后,參與試點的申請人將被要求完成是否有興趣使用常規(guī)PCT CSE 業(yè)務等調查問卷。五局在進一步評估本次試點項目時將考慮這些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