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第一審知識產(chǎn)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huì )第1858次會(huì )議通過(guò),現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第一審知識產(chǎn)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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