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巴西最高法院裁決,自授予專利權之日起,發(fā)明專利的保護期限不少于10年的規(guī)定違憲。根據該裁決,目前巴西專利商標局正在審查前述具有10年期限的專利,并于2021年5月18日發(fā)布報告,對于在十年保護期內,且自申請日起20年內的專利,涉及制藥產品/方法以及與健康相關的產品/材料(包括醫(yī)療器械)的所有專利將重新發(fā)布。
請注意,在上述條件下,有些專利已經超過保護期限。目前,巴西專利商標局只授予自申請日起為期20年的專利權,而與發(fā)明的技術領域無關。
對于與健康相關的產品和材料的專利界定,巴西專利商標局公布適用如下分類:A61B,A61C,A61D,A61F,A61G,A61H,A61J,A61L,A61M,A61N;H05G(根據WIPO的規(guī)定與該藥物有關的技術);A61K/6,C12Q/1,G01N/33,G16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