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巴西專利商標局公布了進一步擴大其標準化審查意見計劃(Standardized Office Action Program)的適用范圍,即申請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申請也可適用此程序,以進一步減少案件積壓。以前,該程序僅適用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的專利申請,且力求在兩年內(nèi)將積壓量減少至少80%。該計劃基于同族申請引用的對比文件,使申請人按照同族授權(quán)的權(quán)利要求修改巴西申請的權(quán)利要求。
據(jù)悉該條例已于2021年4月1日生效,這將有望進一步減少案件積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