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與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召開商標授權確權法律問題研討會,圍繞新修改的商標法第四條法律適用及其與其他法律條款的關系等議題展開了研討。
商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召開此次研討會是為了更好適用新修改的商標法第四條增加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guī)定,理順第四條與其他法律條款的關系,提前預見問題,提高案件審理效率,更好運用新修改的商標法及《規(guī)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guī)定》制止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維護正常注冊秩序。
商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商標局商標評審部持續(xù)推進商標評審便利化改革,商標駁回復審審查周期已縮短至7個月,商標駁回復審網(wǎng)申系統(tǒng)正在試運行。2019年前10個月,商標局已受理商標評審案件30.7萬件,與去年同比增長26.7%;已審結商標評審案件27.3萬件,同比增長34.7%,超過去年全年的案件審結量;共收到法院一審應訴通知1.17萬件,被訴率保持在4.3%左右,因整體審理量增長,預計全年訴訟總量將達到1.4萬件左右,與往年相比將出現(xiàn)大幅增長。
據(jù)悉,自2001年起,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與法院不定期組織交流座談活動,并形成常態(tài)化、長效化溝通機制。此次會議上,與會代表圍繞新修改的商標法的法律適用問題、類似商品及近似商標的判定等商標授權確權領域的重點問題展開了深入探討。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與會代表提出了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來源:知識產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