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lián)邦上訴法院認定蓋丹特公司心臟除顫器專利有效
2006-10-16 近日,聯(lián)邦上訴法院對波士頓科學公司(Boston Scientific Corp.)的分部,蓋丹特公司(Guidant Corp.)作出有利判決,認定其用于心臟除顫器技術專利有效。
去年,特拉華美國聯(lián)邦地區(qū)上訴法院法官曾作出判決,駁回了蓋丹特公司的競爭對手Medtronic公司于2003年提起的訴訟。 Medtronic公司不滿判決結果,再次上訴。
涉訴專利為可植入心臟除顫器,主要應用于心臟再同步治療以及雙心室起搏治療,發(fā)明人為Michel Mirowski博士。蓋丹特公司曾從專利持有人Mirowski Family Ventures LLC處獲得該項專利的獨占許可權。
Medtronic公司認為該項專利已經失效,因此其無支付蓋丹特公司專利費的義務。